公告通知
关于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强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的通知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力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工作部署,通过强化还款救助工作,切实帮助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局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国家助学贷款救助机制的通知》教资助函〔2020〕4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强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具体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因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无力按期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借款学生。
二、救助额度
(一)借款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因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负担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可由借款学生本人或书面委托他人申请代偿2019和2020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应还本息。
(二)如果发生借款学生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由共同借款人或其他近亲属申请一次性代偿全部国家助学贷款应还本息。
三、申请还款救助证明
(一)第一类需要申请人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借款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确诊证明和病例复印件以及由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买球的app软件下载国家校园地助学贷款还款救助申请表》(附件),生源地贷款的学生联系当地资助中心填写相关申请表。
(二)第二类需要申请人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借款学生死亡证明、居民户口注销证明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提供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四、救助申报
请各学院仔细摸查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借款学生因受疫情影响而导致的正常还款困难情况,组织符合救助条件的学生提交相关救助证明,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
(一)校园地助学贷款还款救助申报
为了在疫情期间更高效帮扶学生,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还款救助的毕业生先提供扫描版申请材料,由学院资助老师统一报送至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还款救助申请材料以“学院+姓名+还款救助申请”命名发送至邮箱zzzx@zzuli.edu.cn。学院可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随时向学校资助中心电子邮箱报送还款救助申请材料。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救助申报
经各学院认真摸排后,指导生源地贷款申请还款救助的毕业生联系当地资助中心进行申请办理,也可咨询学校资助管理中心QQ热线,随时随地在线帮助贷款学生答疑解惑。
五、简化工作流程,提高救助效率
对于暂时无法提供完整材料的毕业生,可采取“先申请,后补充”的方式提交申请,学校资助中心会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学生完成还款救助申请,积极帮扶因本人或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学生度过难关,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六、畅通咨询渠道,强化学生服务
为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贷款学生关心和帮助,国家开发银行已开通95593助学贷款呼叫中心,为需要还款救助的学生及家长答疑解惑。同时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开通24小时热线咨询平台QQ:1113146138,倾情为学生提供服务,最大限度地给予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关怀和支持,为战“疫”胜利保驾护航。
七、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积极宣传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政策,认真了解每一名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学生的实际情况,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暖心资助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