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昱教授来我校讲学(2013.5.4)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昱教授来我校讲学

54日下午3点,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昱教授应邀在政法楼113为政法学院师生作了一场题为“从灾后社会重建实践看社会工作的本质”的学术报告,政法学院部分教师和全体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参加了此次学术报告会。

张教授的报告以2008年汶川大地震灾后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教师援助灾区的经历为例,从居民特殊性、环境特殊性、保障特殊性、管理特殊性、问题特殊性等几个方面论述了灾后社会重建面临的困难与挑战,从个体自我关系、个体与个体关系、个体与社区关系、个体与政府关系、个体与环境关系等方面介绍了灾后重建的方法与经验。在此基础上,张教授提出了什么是社会工作的问题。指出个体的社会关系才是社会工作真正的对象,社会工作的目标就是恢复重建受损的社会关系。

张教授的观点新颖独特,打破了学界对社会工作的传统定义,通过灾后重建的实践重新界定了社会工作的对象和功能,令全体师生为之耳目一新,对社会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报告结束后,张教授与政法学院学生进行了短暂的交流活动,回答了学生提出的一些问题。本次报告拓宽了视野,启发了思维,全体师生表示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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