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轻工业学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蔡富超主任做“马福民案件审判解读”学术报告(2016.9.20)

郑州轻工业学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蔡富超主任做“马福民案件审判解读”学术报告

报告题目:马福民案件审判解读

报 告 人:蔡富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报告时间:2016920日 下午:14:00-1600

报告地点:政法楼112模拟法庭

简介:蔡富超,1989年毕业于河南大学政治系,1992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从我国著名刑法学家陈兴良教授学习中国刑法学,1995年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蔡富超同志师出名门,拥有丰富的刑事审判经验。他2002年所办理的黄新故意杀人案被宣告无罪案,真凶在7年后出现,避免了一起重大冤错案件,在全国法院都有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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